行政院近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涉職場霸凌副手顏慧欣,已宣布她自即日起停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近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涉職場霸凌副手顏慧欣,已宣布她自即日起停職。對此,立委翁曉玲質疑,政務人員停職,代表之後一個月、兩個月之後,楊珍妮又可以回來當政委嗎?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明,從制度上來講,政務官是「去留」。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日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翁曉玲質詢提到,根據行政院要查報告顯示,政委楊珍妮長期利用權勢,持續地以冒犯、責罵、打斷發言等負面方式否定部屬,造成極不友善的工作空間。不過,身為政務官的楊珍妮,也透過經貿辦的公家資源聲明,政院的調查是聽信少數人士的片面言詞,欠缺正當程序。
翁曉玲詢問,如果調查程序真的像楊珍妮所言的欠缺正當程序,那麼行政院內部調查是不是就是個兒戲?這次行政院的調查委員會組成,幾乎都是行政院自己內部人員嗎?獲全部都是外部人員?
劉建忻答詢表示,根據他的了解,都有外部人員,目前沒有聽說在程序面、或組成上有任何問題。
翁曉玲追問,現在的情況,行政院長卓榮泰已經宣布楊珍妮停職,但政務官有所謂的停職嗎?停職這個概念,應該是屬於公務人員常任文官,如果有違法、失職,可能在懲處或懲戒時,有所謂停職。政務人員停職,代表之後一個月、兩個月之後,楊珍妮又可以回來當政委嗎?
劉建忻回應,從制度上來講,政務官是「去留」。翁曉玲認為,既然政務官是「去留」,那卓榮泰應該表明從今以後就解聘、或不續聘楊珍妮;卓揆現在說「停職」,這是政治性停職,不是法律停職的概念。
劉建忻表示,對於該案相關人事程序的狀況,可能要由行政院來說明,「這個我們就不了解」。翁曉玲強調,從考試院、銓敘部的角度來看,制度上「停職」,基本上是只有常任文官才有的停職,政務官目前缺乏專法的規範,像這次情節嚴重的職場霸凌,應該直接送懲戒,但行政院也沒有送懲戒。
對於政院是否將楊珍妮送懲戒,劉建忻坦言,這部分他不了解,對於政務官的處理、任免,本來就是公務機關首長的權責。
有關劉建忻提到「任免」,翁曉玲說,所以卓榮泰正確的作法應該是直接免職楊珍妮,而不是用停職的概念。她提到,前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過往也曾濫用公務車載狗去美容,後來監察院沒有處理,因為李俊俋辭職了,之後連一點懲處都沒有。
2026/07/01 10:2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9943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