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陳俊吉攝)
孫鵬駕車接孫安佐離開。(陳俊吉攝)
孫安佐聲稱「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陳俊吉攝)
藝人孫鵬和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被控今年5月14日在IG上傳影片炫耀火焰槍噴出巨焰,涉嫌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大部分指控皆不認罪,法官訊後諭知孫安佐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孫安佐步出法警室,對媒體聲聲稱「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即坐上孫鵬駕駛的轎車後座離開。
孫安佐否認7度在供公眾往來道路噴火涉犯公共危險罪,自認他只是去拍影片時順便做實驗,他對火焰有相當的熟悉程度,也沒有在當下有人經過時或對著易燃物噴火;法官質疑若延燒是否有處置方法,孫安佐答稱「我很清楚火焰噴射範圍和距離,不會有延燒的問題,根本不會發生這種事」,且他都往空曠處噴射,沒有朝向易燃物或房屋噴,「就算發生了,也可以用我身上的布撲滅」。
至於孫安佐被控涉及恐嚇公眾罪,他對此也不認罪,影片加註警語「安全第一,請勿模仿」;檢察官認為,孫安佐只承認刑度僅1年以下的持有模擬槍罪,而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罪為最輕刑度3年的重罪,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罪之虞,建請法官繼續收押。
關於被控持有3把非法槍枝,包括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質疑空氣槍鑑定報告,請求再送一次鑑定,並認為霰彈槍沒有槍機不能擊發;孫安佐的父親孫鵬早有預期會交保,稍早來到法院辦理交保;經過1個多小時。
2026/06/29 19: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367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