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任秘書林伯樵表示,校事會議及教師解聘辦法出現的時空背景,是為處理在108年法規出現之前較多的兒虐、校園衝突事件,是基於保障學生受教權的考量下才有校事會議的成立,因此在後續修訂討論中,也不該忘記「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核心。(本報系資料照/林志成攝)
校事會議雖為保障學生受教權、避免調查出現師師相護而成立的制度,但卻因配套不足導致衍生濫訴亂象,教師被迫採取防禦性教學,為解決相關爭議,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29)日安排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審議,但卻因民進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致審查卡關,教育部也出面回應強調,不可忘記當初成立校事會議保護兒少權益初衷,但會持續透過4大措施精進,降低教師的不安定感。
教育部主任秘書林伯樵表示,校事會議及教師解聘辦法出現的時空背景,是為處理在108年法規出現之前較多的兒虐、校園衝突事件,是基於保障學生受教權的考量下才有校事會議的成立,因此在後續修訂討論中,也不該忘記「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核心,不過也的確有看到校園當中對於教師管教的問題,因此教育部也持續精進檢討。
林伯樵提到,今年1月已針對解聘辦法完成多項關鍵修法,例如新增親師正向溝通機制,鼓勵在正式申訴調查前,透過各種方式讓教師、學生、家長互相理解,優先為孩子找出最佳解決方案的,並透過案件分流機制,讓部分案件回歸考核機制,同時也取消匿名申訴,避免濫訴持續發生,而後續4個月內的案件數也呈現下降,從去年同期的448案下降至202案,且進入校事會議的比例也從82%降至22%。
林伯樵指出,案件數下降顯見改革已有朝目標進行,但教育部仍會持續思考如何減輕教師管教壓力,並預計透過「四大方向」強化教師支持,第一,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提出教師職業安全指引;第二,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並強化與解聘辦法的對接,明確教師正當管教不受不當申訴干擾;第三,增加法律諮詢資源:提供教師與學校法律諮詢;第四,強化家庭教育與親師溝通,協助學校與家長溝通,避免對立。
2026/06/29 19: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3628-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