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妻GPS監控、偷看LINE逼交密碼,人夫怒訴離婚,法院揭驚人真相,判決駁回離婚請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結婚逾25年的男子阿遠,控訴妻子小玲(均化名)長期監控其生活,不僅在手機安裝GPS定位與監控軟體,還要求交出帳號密碼、隨時查看LINE對話內容,甚至直接打電話給他的朋友質問是否與他交往,讓他飽受羞辱,因此,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判決指出,阿遠主張,他與小玲於1999年結婚,妻子多年來疑心病重,不僅要求取得手機密碼,還透過平板電腦監控他的LINE及微信對話內容,甚至查看通訊錄後直接打電話給朋友詢問行蹤,讓他在朋友圈中顏面盡失。妻子長期侵犯隱私權及人格尊嚴,已造成精神上極大痛苦,婚姻關係也因此產生無法修復的裂痕。
不過小玲強調,家中使用的蘋果設備皆由兒子統一設定,透過iCloud家庭共享功能進行資料備份,並非刻意監控。若不願共享定位資訊,隨時都可以自行關閉或退出系統。之所以會查通訊紀錄,與阿遠過去曾與女子發展不正當關係,事後還親筆簽下外遇切結書承認錯誤。為維護家庭,她才會留意阿遠是否遵守承諾回歸家庭。
兩人的兒子證稱,父親歷年更換的多支iPhone都是由他親自設定,帳號密碼也由他管理,父親甚至不清楚自己的帳號內容。家中共享定位功能原本就是全家共同使用,並非母親私下安裝監控軟體。父親還長期有喝酒習慣,曾兩度酒後摔破頭,也經常突然失聯兩三天不回家,因此母親偶爾聯繫父親友人,只是擔心其安全狀況。
兒子還表示,父親近年頻繁前往外縣市,甚至連過年期間、60歲生日等重要家庭聚會都缺席。家人透過定位發現,父親經常出現在同一地點,並多次放棄與家人相處時間。
法院也發現,阿遠曾簽署外遇切結書,證明妻子對婚外情的懷疑並非空穴來風。因此認定小玲傳訊息給對方、關注丈夫動向,主要目的在於挽救婚姻,而非惡意騷擾或羞辱。
法官指出,民法所稱「不堪同居之虐待」,必須達到身體或精神上難以忍受的重大程度。本案妻子的行為雖可能讓丈夫感到不悅,但仍屬婚姻危機中的應對措施,尚未達到足以構成虐待的程度。
至於阿遠主張婚姻已經破裂無法維持部分,法院認為兩人至今仍同住、共寢,生活上仍有互動,妻子也持續展現維持婚姻的意願。反觀婚姻衝突主要起因於丈夫婚外情及長期忽略家庭生活,難認婚姻已達完全無法挽回的程度,因此,駁回阿遠離婚請求。
2026/06/28 14: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800081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