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無套啪人夫 囂張炫耀:他舔到噴水;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一名女子阿玲(化名)偷吃已婚人夫阿泉(化名),將自己用手抓著男方生殖器的不雅照,傳給正宮年幼女兒,還常在社群分享開房、泡溫泉等照片,並發表露骨言論「他都舔X,讓我高潮噴水」、「跟他拿了3個小孩」。正宮事後求償50萬元,法院審理認阿玲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40萬元。
判決指出,正宮與丈夫阿泉於民國109年1月結婚,婚後育有1名幼女,114年6月間,女子阿玲突然傳送不雅照給兩人的未成年女兒,畫面是阿玲「用手抓著阿泉生殖器」的特寫。元配驚覺自己遭背叛,進一步搜查阿玲的社群,才發覺自己遭背叛。
阿玲時常在IG及臉書發文,曬出與阿泉在汽車旅館開房、半夜泡溫泉的親密照,狂言「妳(正宮)在懷孕的時候,阿泉就跟我到現在了,我跟他拿了3個小孩,每次都內射、沒有一次戴套」、「每次他都舔X,讓我高潮噴水!」,甚至在自爆兩人已經愛情長跑7年,等於阿泉婚前就開始偷吃。
正宮察覺一切後心碎,憤而向阿玲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阿玲透過書狀辯稱,正宮在112年就曾在訊息罵她「小三」,主張對方早就知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已經過了。
法官指出,原告先前雖懷疑丈夫婚外情,但偷吃是持續發生,原告也自承在114年6月收到不雅照及看到阿玲社群等具體不堪內容,才真正知悉侵害事實,因此請求賠償未超過時效。
苗栗地院審理,原告為84年生,自行創業擔任美甲師,月收約5至6萬元;阿玲為78年生,學歷為專科肄業,從事服務業,112、113年度所得分別約為10萬元、0元。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原告所受情感、精神痛苦及被告等人婚外情持續期間、加害程度等一切,判阿玲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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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600304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