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正妹腋下美白卻灼傷反黑!美容師判拘還要賠13萬

台中一名張姓美容師2023年6月11日替女顧客進行雙側腋下美白保養,卻未依儀器說明書的標準程序操作,未正確取量塗抹精華油及設定照射燈種與時間,導致女顧客雙側腋下化學性灼傷合併發炎後色素沉澱。女顧客控訴不但沒變更美,腋下反而留下色素沉澱,無法大方展現自我,提告求償40萬元。台中地院刑事庭依過失傷害罪判張女拘役40日,民事庭考量未來除疤費用及精神撫慰金,判張女應給付13萬6510元,均可上訴。

灼傷後腋下刺痛紅腫滲血 美容師說詞前後不一露餡

女顧客表示,保養後腋下出現刺痛、紅腫並滲血,並提出驗傷證明。檢方調查發現,張女對本案腋下美白施作步驟的說詞前後不一,顯示其對操作流程並不熟悉,並依台灣皮膚科醫學會鑑定結果,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辯稱泛紅屬正常現象、有照公司流程

張女否認犯行,辯稱操作均依公司流程、本身也持有證照,且保養後出現泛紅屬正常現象,強調自己並無過失。然而法院認定其疏未依標準程序操作,造成顧客受傷,且雙方無法達成調解,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求償40萬民事僅獲判13萬 精神撫慰金砍至4萬

女顧客民事求償包含原美容費用2萬2500元、未來醫療費用7萬4010元,以及精神撫慰金30萬3490元,合計40萬元。張女則答辯指求償金額過高,且醫美屬選擇性美容,非必要醫療處置。民事庭審酌後認為醫美費用、未來除疤手術費用均有理由,但精神撫慰金以4萬元為適當,最終判賠13萬6510元。

2026/06/26 10:5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2658&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