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判處楊中化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資料照片)
前電視台主播楊中化,與資深媒體人陳力瑜,遭控提供偽造的證明函,及販售仿冒雕塑大師朱銘的木雕作品詐財,陳力瑜經台北地院判刑5月,楊中化涉案部分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中化與陳力瑜為多年好友,陳明知楊中化所有的「十字手」、「側踢」、2件「單鞭下勢」等4件木雕作品,都是仿造朱銘作品的贋品,楊仍將贗品及原作保證書賣給陳。
陳力瑜取得木雕作品及保證書後,即透過經營畫廊的李姓友人等,尋找到程姓買主,107年1月12日在北市南港攝影棚相約看作品,陳佯稱這些作品都來自朱銘兒子的藝廊,可請朱證明是真品,程男信以為真,當日付了3萬元訂金給陳力瑜,後來並談妥以總價160萬元成交。
程男取得木雕作品及保證書後,發現保證書上並無負責人、鑑定中心等相關人員的簽名,遂要求陳力瑜出具畫廊員工的證明函,楊中化透過陳力瑜轉知程男要另外開立證明函,每張需收取1萬元費用,程男於是又付了4萬元。
楊中化提供偽造的證明函後,程男依約給付尾款,陳力瑜因交易共得款30萬元。後來程男向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申請原作保證書,才得知所購買的都是贗品。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楊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始終否認犯行,未與程和解或賠償,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法、造成的損害,考量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2026/06/25 07: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016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