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雞排飲料獨漏某人」、「遞假單被主管拒簽」、「開會故意跳過你」、「LINE群組公開罵人」……過去不少上班族認為這些只是職場文化,遇到也選擇默默吞下。但隨著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上路,勞動部23日再公布兩項子法及配套措施,未來企業若知悉霸凌事件卻未依法處理,最高不僅面臨行政責任,嚴重者甚至可能影響企業形象與人才招募。
新法上路前夕,1111人力銀行發布「2026職場霸凌真相揭密報告」,結果發現,高達84.7%的上班族坦言曾遭受職場霸凌,顯示霸凌早已不是少數人的遭遇,而是許多人共同經歷過的職場日常。
調查顯示,最常見的霸凌方式以「言語嘲諷貶低」(68.8%)居冠,其次為「酸言酸語、散播謠言」(57.3%),以及「刻意排擠孤立」、「工作上故意增加工作量或刁難」(50.8%)。
值得注意的是,霸凌者不只有主管。68.8%的受害者指出加害者是周遭同事,65.5%來自直屬主管,顯示職場霸凌往往發生在最熟悉的人際關係中。
然而,面對霸凌,高達72.1%的受害者選擇吞忍、不願把事情鬧大,僅19.6%會透過公司正式管道投訴;更有26.2%的人必須尋求身心科/心理諮商求助。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曾仲葳表示,調查反映出的「高隱忍、高離職」現象,正說明了過去企業缺乏透明且具公信力的申訴機制,導致優秀人才因環境毒素而流失,對企業而言是極大的損失。曾仲葳分析,新法上路後,企業義務將隨規模大小有明確界定。例如,僱用30人以上的單位必須設置申訴處理單位,而100人以上單位則需成立調查小組,且外聘專業委員必須達一定比例。
至於外界熱議的「漏訂雞排、主管不准假」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是否觸法。不過,新法最大的突破,在於建立「外部救濟機制」。若霸凌者就是公司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不必再擔心「自己人查自己人」。
曾仲葳認為,霸凌專法上路後,企業競爭力將不再只有薪資與福利,「心理安全感」也將成為留才的重要指標。未來員工會更重視公司是否具有透明申訴機制、主管是否具備同理心,以及企業文化是否真正尊重員工。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若遇不當對待,請撥打公司內部申訴專線或聯繫地方勞工局。※ 拒絕霸凌 你我有責 ※
2026/06/2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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