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KTV續攤灌酒!2男大生包廂廁所、套房「輪番撿屍2學妹」 下場慘了

2男大生KTV包廂廁所侵犯2同校學妹,還帶回套房繼續蹂躪;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2名男大生陳男、吳男,前往KTV飲酒續攤,眼見同校兩名學妹喝醉、陷入無反抗能力狀態,竟色心大起,先在包廂廁所強行猥褻、硬上得逞。事後更假借照顧名義,將全身癱軟的學妹們帶回套房,展開第二輪的撿屍侵犯,2名學妹驚醒後崩潰報案。法院審理後,日前依乘機性交、乘機猥褻罪判陳男2年、吳男1年10月徒刑,均緩刑5年。

判決指出,陳男與吳男是A女、B女的同校學長,原先互不認識。110年3月24日晚間,A女、B女與同學在星光大道KTV包廂替朋友慶生,隔日凌晨1時許,陳、吳男也到該包廂續攤飲酒,還擺出學長架子,吳男說「學長敬妳酒為什麼不喝?」而學妹們也逐漸喝醉,意識模糊、身體癱軟。

沒想到,陳男見學妹B女酒後不適作嘔,假藉攙扶進廁所催吐,將無力反抗的B女拉進包廂廁所,並脫褲侵犯2次。同一時間,另名學妹A女搖搖晃晃走向廁所敲門察看,守在門外的吳男也順勢將A女帶進廁所,摸胸、臀部並親吻。

一行人離開KTV後前往陳男位於桃園的租屋套房休息。同年月25日凌晨,兩男眼見A女、B女仍呈現酒醉無力反抗的狀態,竟展開第二輪侵犯,陳男硬上B女,又以手指侵犯A女;吳男也指侵A女得逞。兩名學妹清醒後驚覺慘遭學長蹂躪,憤而報警。

審理時,陳男與吳男見性平調查報告、DNA鑑定及摩鐵監視器畫面等鐵證如山,當庭認罪。

桃園地院審理,陳男與吳男造成A女、B女難以抹滅的心理陰影,所生損害程度非輕;惟念及二人年僅21歲、19歲,且均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已履行全部賠償金與兩名學妹達成調解,依乘機性交罪、乘機猥褻罪,分別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吳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均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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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8: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127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