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黃大煒遺產爭議 呂秋遠嘆應早做1事:有些親人連特留分都不該拿

61歲的黃大煒(David)在夏威夷突然離世。(李開明攝影)

藝人黃大煒近日在美國夏威夷離世,他的兩位胞姊透過律師聲明證實死訊,並宣稱為全體繼承人,然而與黃大煒朝夕相處30餘年的女友Vicky質疑聲明正當性,整起事件持續延燒。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死亡發生時,法律仍然只看身分而不看感情。並呼籲遺囑要寫,別讓自己有遺憾。

呂秋遠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黃大煒的兩位姊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自稱為全體繼承人,但外界隨即提出質疑,畢竟他就算沒有子女,兄弟姐妹也非第一順位繼承人,而是父母。目前黃大煒的母親還健在,沒拋棄繼承,她是唯一繼承人,兄弟姐妹最多只是媽媽的代理人而已。因此,若是沒有遺囑,遺產由媽媽全部繼承,大概沒有疑問。

「那跟他相伴多年的經紀人、女友呢?」呂秋遠坦言,沒有遺囑,很難有什麼能主張的,「無論交往多久,只要沒有合法婚姻關係,原則上皆非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即使Vicky長年擔任伴侶、經紀人,甚至一起生活數十年,也不會因為感情長度而自動取得繼承權。」

他無奈表示,最悲傷的事情也就是在這裡,黃大煒二人相伴三十多年,在感情上幾乎等同夫妻;但只要沒有完成婚姻登記,也沒有遺囑、信託或保險受益人安排,死亡發生時,法律仍然只看身分而不看感情。「最親近的人,可能瞬間變成法律上的陌生人;而不常往來的親屬,反而成為當然繼承人。」

呂秋遠建議,所以遺囑要寫,不要覺得自己還年輕還早,但是死亡隨時都會發生,別讓自己有遺憾。至於,什麼叫作遺憾?「就是跟自己只有血緣、沒有關連的人,拿走自己辛苦一輩子的東西,但是最愛的人,都心碎。畢竟有些『親人』,連特留分都沒資格、也不該拿。」

2026/06/18 04: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486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