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鄭姓男子涉嫌施用「喪屍煙彈」後駕車上路,花蓮地檢署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本報資料照
花蓮一名鄭姓男子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含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後駕車上路,在新城鄉七星潭周邊道路逆向行駛,接連擦撞兩輛轎車造成民眾受傷。花蓮地檢署認定其涉犯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重大,且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花蓮地檢署今天表示,鄭男於本月12日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又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隨後駕車外出。當車輛行經新城鄉七星潭大道時,疑因毒品影響導致操控能力下降,車輛偏離原有車道並駛入對向車道,與迎面而來的兩輛轎車發生碰撞。
事故造成車輛受損,並有民眾因此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鄭男精神狀況異常、言行恍惚,立即將其送醫檢查,並同步毒品唾液篩檢。
警方初步檢驗結果顯示,鄭男對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員警也在其身上及車內查獲6顆依托咪酯煙彈,相關證物一併扣押,全案依公共危險及毒品等罪嫌移送偵辦。
檢方指出,鄭男明知施用毒品後不得駕車,仍在藥物作用下開車上路,已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考量毒品成癮特性及其涉案情節,認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風險,因此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並獲法官裁定准押。
花蓮地檢署強調,毒品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衍生嚴重公共安全問題,尤其毒駕行為對其他用路人構成高度風險。檢方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案件,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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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1:2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56693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