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媽忍18年崩潰提告離婚,夫家重男輕女成婚姻最後稻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結婚18年最終走向破局!女子小君控訴,婚後長期遭夫家冷言冷語、羞辱對待,不僅懷孕期間被婆家質疑胎兒血統,更曾遭要求墮胎,丈夫阿焜(均化名)卻始終袖手旁觀,讓她心灰意冷。雙方歷經多次爭吵、互控家暴並分居長達3年,最終對簿公堂訴請離婚。
判決指出,小君與丈夫阿焜於2008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1女。小君主張,自己因懷孕而步入婚姻,但婚後長期與公婆及其他家族成員同住,生活充滿壓力。她指控,懷第一胎期間曾遭妯娌攻擊,丈夫卻未出面維護;第二胎是女兒時,又遭夫家以重男輕女觀念冷嘲熱諷,甚至懷疑孩子並非丈夫親生。
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第三胎意外懷孕後,婆家要求她終止妊娠,婆婆甚至以難聽字眼辱罵,丈夫還帶她前往婦產科要求取得墮胎藥物。小君表示,自己多年來承受精神折磨,丈夫對家務與育兒漠不關心,凡事採取消極態度,夫妻感情早已名存實亡。
此外,小君也質疑丈夫阿焜與鄰居女性互動過於頻繁,並在她提起離婚訴訟後更換家中門鎖、設置監視器及保險箱,讓她感到被監控與排斥。雙方於2023年爆發激烈衝突,互相聲請保護令,雖然最終皆未獲准,但婚姻關係已降至冰點。
阿焜則反駁,妻子所稱婆家羞辱、逼迫墮胎等情事均非事實。他強調,自己長期負責家庭經濟,努力工作養家,從未放棄婚姻,也希望維持完整家庭。他認為妻子離家後仍可自由進出住處,監視器原本就是家中既有設備,並非刻意監控。
法院認為,雖然雙方對婚姻破裂原因各執一詞,但自2023年起分居至今已逾3年,期間除處理子女事務外,幾乎沒有共同生活與情感交流。雙方歷經多次調解與訴訟仍無法修補裂痕,顯示婚姻已失去互信、互愛及共同生活基礎,客觀上已達難以維持程度。
因此,法官依民法規定判准離婚。至於未成年子女部分,法院考量,現行生活狀況及孩子意願後,裁定由父母共同行使親權,其中長子與幼子由父親擔任主要照顧者並同住,女兒則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
扶養費部分,法院命父親每月支付女兒扶養費1萬7333元,母親則須分別負擔兩名兒子各8667元扶養費,直到成年為止。另外,雙方爭執最激烈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法院審酌雙方財產狀況後,認定阿焜名下資產明顯較多,判決須給付小君652萬8161元及法定利息。
2026/06/15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102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