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懷疑妻子外遇,上網PO男子照片罵「狗東西」,下場慘了。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竹一名已婚男子阿正,認為妻子常被一名年薪破百萬的房仲約出去喝酒,因此懷疑兩人有染,氣得找友人押房仲逼簽借款契約,事後又憤而上網張貼房仲相片,還PO文控罵「睡別人老婆不用出來面對嗎?不懂的尊重人的狗東西」,房仲認為詆毀其名譽及侵犯隱私,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決阿正要賠8萬元。
根據判決書,從事房仲業的男子阿國指控,一名男子阿正胡亂編故事指控他與妻有染,於是找來多人,於113年3月30日晚間,在新竹市某快炒店門口旁路邊,將他推上阿正駕駛的轎車後,再由2名年輕男子控制,押至新竹市某酒吧內,脅迫他簽下,面額分別為150萬元、50萬元之本票及金額200萬元之借款契約後才放他走。
阿國另指控,阿正事後又利用Threads網站,貼出他個人相片,並張貼內容「為啥封鎖我啊,睡別人老婆不用出來面對嗎?這麼會約,怎麼躲起來了」、「明知對方有家庭,還一直約喝酒,不是明擺著就是故意的嗎?沒有道德底線,不懂的尊重人的狗東西,不值得被尊重」等文,阿國認為已侵害他名譽及隱私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正所公然發表文字內容,無關公共利益,而係指涉阿國睡別人老婆、沒有道德底線等私德不佳,並指稱阿國為「狗東西」加以鄙視、稱呼,已足以使阿國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且刊登個人相片,亦足使一般人得以識別阿國身分,對個人資料資訊隱私權造成損害。
法官審酌,阿正即使因懷疑阿國與其前妻偷情而憤怒難耐,卻未思理性解決,而在網路上發布不當言論及張貼阿國個人相片,故意不法侵害名譽及隱私權,最後判賠8萬元。
2026/06/11 08: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100103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