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騎車上路,警方在他機車內當場查獲海洛因2小包、安非他命2小包、依托咪酯菸彈4顆、注射針筒、玻璃球吸食器與加熱器等各式施用毒品器具,即依法逮捕並解送。(東港警分局提供/紀爰屏東傳真)
屏東縣東港警分局員警4日休假晚間,巡經轄區時意外發現通緝犯陳男,立即通報支援警力到場,除順利將人逮捕歸案外,並在其交通工具內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多項施用毒品器具。經調查後發現,陳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騎車上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屏檢向屏東地院聲押獲准。
檢方調查,陳男當天於東港住處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卻騎機車外出,行經中正路一段時被警方發現,當場查獲海洛因2小包、安非他命2小包、依托咪酯菸彈4顆、注射針筒、玻璃球吸食器與加熱器等各式施用毒品器具,即依法逮捕並解送。
檢察官訊問後,審酌陳男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考量本次查獲的毒品種類、數量與施用器具為數非少,並有持續性施用多種毒品之素行,顯見其高度依賴毒品,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5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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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2: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800211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