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第10之2」已於2023年實施,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外界預期台積電可望適用台版晶片法之租稅優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條例第10之2」已於2023年8月7日實施,今年是第三年申請適用,並已於5月底截止申請。據了解,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外界預期台積電(2330)可望適用台版晶片法之租稅優惠。
根據經濟部公告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子法「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係以研發費用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為資格門檻,不限適用產業類別;且2025年有效稅率為15%,才能適用產創條例10之2的租稅減免。
台版晶片法之適用,第一年有四家申請,第二年有五家申請。今年則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但經濟部不願透露相關公司。外界預期,現積極擴充先進製程產能的護國神山台積電仍可望適用租稅優惠。
台積電財報揭露,2025年研發費用持續攀高至79.2億美元,創歷史新高,以擴大技術領先與差異化優勢。去年研發總支出占總營收6.5%。主要是因為台積電營收持續擴大,因此研發密度較不如往年。但台積電去年仍符合產創條例10-2條適用門檻。
此外,市場也點名聯電(2303)、群聯電子(8299)、南亞科(2408)、華邦電(2344)、台達電(2308)、聯發科(2454)、瑞昱(2379)、聯詠(3034)皆已達到研發經費60億元、研發密度6%門檻。但部分IC設計公司其研發主要是投入在人才經費上,而非購置先進製程之設備,將會被排除適用。
為鼓勵業者加碼投入前瞻創新研發及投資先進製程設備,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提供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租稅獎勵堪稱史上最大。
經濟部說明,申請產創第10條之2之租稅優惠,企業須提供說明文件及佐證資料,包括:公司產品、國際市場占有率、排名、進出口貿易等數據,作為技術創新和關鍵地位的審查指標等。經濟部將成立跨單位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先進研發投資。
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明定公司須符合較高標準之資格門檻要件,若資格要件經審查不符,變更成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或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之機制,提醒申請公司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2026/06/07 21:4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955163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