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不知被收養,夫妻隱瞞身世拒上課!法官憂衝擊喊卡,裁定駁回收養聲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夫妻照顧一名女童長達4年,早已以父母身分陪伴孩子成長,原本希望透過法律程序正式完成收養,讓一家人名正言順成為家人。不料法院審理後發現,年滿7歲的女童竟不知自己並非夫妻親生骨肉,也不知正在進行收養程序。由於收養人拒絕配合身世告知課程,導致法院無法確認女童真實意願,最終裁定駁回收養聲請。
判決指出,收養人阿傑與妻子小柔於2020年結婚,婚後原本規劃生育子女,但歷經半年求子治療仍未成功,加上擔心人工生殖過程過於辛苦,因此放棄自行生育。此時,女童小晴(均化名)的生親因家庭因素聯繫小柔,希望協助照顧。夫妻倆於2022年將當時年幼的小晴接回家中撫養,自此視如己出,提供穩定生活與教育環境。
隨著小晴將進入國小階段,涉及就學、戶籍及法定監護等問題,夫妻決定循法律途徑辦理收養,希望讓親子關係正式獲得法律保障。女童生母也簽署同意文件,表達支持收養。
法院審理期間委託專業社福機構進行訪視調查。社工發現,小晴目前發展狀況良好,身心健康與同齡兒童無異,與收養夫妻互動自然親密,也一直稱呼兩人為「爸爸、媽媽」。
然而由於小晴過去曾與生父接觸,因此知道生父存在,並稱呼對方為「XX爸爸」,但她並不知與目前照顧者並無血緣關係,更完全不清楚法院正在進行收養程序。社工指出,收養夫妻擔心孩子年紀太小,無法理解身世議題,也害怕得知真相後產生情緒衝擊,因此始終未向孩子說明完整身世背景。
法官認為,依照法律規定,7歲以上未成年人涉及收養時,應具備表達意願的機會。尤其最高法院近年也強調,未成年子女是裁判結果的直接承受者,只要具有基本表達能力,法院就應聽取其意見,作為判斷是否符合最佳利益的重要依據。
為此,法院曾要求夫妻參加專業親職教育課程,學習如何進行身世告知,再由社工進一步訪談女童,確認其對收養的理解與意願。不過後續發展卻不如預期。根據社福單位回報,小柔對於法院要求身世告知並不認同,認為孩子年紀尚小,無法理解相關議題,加上工作繁忙,未配合相關課程安排。
之後社工多次聯繫也未獲回應,收養夫妻接連三次缺席親職教育課程,最終停止安排課程;之後法院再度開庭調查時,夫妻與女童也未到庭說明。
法官指出,雖然收養夫妻多年來確實付出心力照顧孩子,這份愛與責任值得肯定,但收養案件攸關兒童身分權益與人格發展。在無法確認孩子已知悉身世、也無從了解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法院無法認定本件收養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因此,駁回收養聲請。
2026/06/06 13: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92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