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博士上包養網找性交易 奪嫩妹初夜遭判刑

一名擁有博士學歷的蔡姓男子上包養網找嫩妹性交易,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邱立雅攝)

新竹一名擁有博士學位之蔡姓男子,透過知名包養網結識一名16歲以上未滿18歲少女小美(化名),並以每月3萬元包養。案經新竹地檢署起訴,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蔡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併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蔡男於民國111年8月間透過某包養網認識少女小美,隨後以LINE邀約其至公司宿舍見面。蔡男提出以每月3萬元的代價包養小美,條件為需與他發生性行為。

小美同意後,蔡男明知其為未成年少女,仍分別於112年2月、3月及7月間,在其宿舍內與小美發生3次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小美表示,第1次發生性行為時,她還未有經驗,蔡男則一度放棄,但表示未來每個月會匯錢並要求見面。嗣後因小美母親的友人得知內情,出面與蔡男協調和解未果,因此小美向蔡男提出告訴。

新竹地院審理時,蔡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官認為,蔡男明知少女正處於身心發展之重要階段,竟為滿足私慾與其進行性交易,有害少年身心健全發展;惟考量蔡男犯後態度良好,並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如數賠償新臺幣45萬元完畢,足見其深具悔意。

法官審酌蔡男博士畢業之教育程度及素行,認其經此偵審程序應已知所警惕,最終裁定處有期徒刑10月,可易科罰金。同時宣告緩刑2年,並命其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以啟自新。

2026/06/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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