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國道,難免會有需要到休息站休息一下的時候,但在國道休息站休息超過4小時,可能就會收到「逾時停車關懷單」,若未駛離將開罰1200元,這項規定引起民眾質疑,認為休息站設置用意不就是要讓駕駛休息嗎?為什麼要限制停車時間?對此,有老司機留言解惑,若駕駛需要休息超過4小時,應該下交流道找地方休息,否則大家都長時間占用車格,休息站就沒地方停車了。
社群平台《Threads》近期出現一則熱議話題,一名駕駛人在休息站停車小憩,結果醒來發現收到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提醒他停車已超過4小時,若未改善恐面臨最高1200元罰鍰,貼文曝光引發輿論熱議。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的停車時間限制為4小時。若車輛超時停放,管理單位會先以「關懷單」提醒車主移車,若同一車輛逾時停放達3次,就會將相關資料移交警方處理,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 1200元罰鍰。
對此,有民眾質疑交通部提倡不要疲勞駕駛,用路人累了到休息站休息,又可能因規定受罰,豈不是「自相矛盾」?對此,許多老司機留言解惑,「政策出來前,一堆汽車滯留在休息站,把休息站當免費停車場」、「如果真的身心俱疲,應該下交流道找睡覺的地方」、「沒有時間限制,休息站會被長時間免費停車的車輛占據,真正要上廁所、吃飯、瞇一下補眠的人反而沒地方停車」、「如果要睡4小時才能上路,一開始就不該開車上高速公路,4小時幾乎可以開完一整條國道3號」。
2026/06/05 13:0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056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