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補習班教師及國小代課老師的陳姓男子,涉嫌偷拍逾30名女學生及同事,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判處其12年徒刑;民事部分,台中地院首波判決陳男需賠償2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40歲陳姓補教老師,在長達9年教職期間,將針孔監視器偽裝成寶特瓶、芳香劑,安置於教室、茶水間及廁所進行偷拍,超過30名女學生及同事受害。陳男更是「創意私房」會員,更結合AI合成技術散布性影像。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判處其12年徒刑;民事部分,台中地院首波判決陳男需賠償6名被害人及家長共計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顯示,陳男自民國104年起在台北市補習班任教,108年更曾任職國小代課老師。他利用家長與學生的信任,將針孔監視器偽裝成寶特瓶、芳香劑,安置於教室、茶水間及廁所。
他更主動提議自費帶學生赴宜蘭、台中旅遊,卻預先在民宿廁所架設監控;甚至假借回程名義誘騙女學生至其住處洗澡以行竊錄。此外,他還向女性同事推銷豐胸儀器,鼓吹在補習班倉庫「試用」藉機偷拍。
此案受害者高達30餘人,其中包含25名未成年少女。陳男不僅是「創意私房」會員,還將影像傳輸至Telegram群組分享與販售。法院認定陳男行為惡劣,其利用AI技術合成性影像,將被害人的痛苦轉化為網路社群物化女性的談資,造成影像在網路具備永久存在性,受害者因此面臨終日惶惶不安的巨大壓力。
在審理過程中,陳男辯稱其已將部分影像「去識別化」處理,主張外人無從辨識,並以需扶養老母與4歲幼女為由請求減刑。然而,被害人及家長控訴,此案導致被害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必須接受長期心理諮商,且伴隨嚴重失眠。
法官認為,陳男犯罪時間橫跨數年、檔案龐大且嚴重物化女性,顯無憐憫之處,刑事判決維持12年徒刑。民事部分,雖被害人求償610 萬元,但法院考量陳男資力與侵害程度,判決賠償200萬元。
2026/06/04 15: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319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