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院庭上爽看A片 郭哲敏涉88會館案判刑9年8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中時資料照片)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地下匯兌218億餘元,一審依違反《銀行法》非銀行不得經營匯兌業務罪,重判郭11年8月徒刑,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2月開庭時,提訊羈押中的郭哲敏,但他在法庭上竟然用律師的手機囂張看A片,合議庭今天(29日)審結將郭判刑9年8月。可上訴。

郭哲敏因本案被起訴後,屢屢發生違反法律及法官命令的事件,去年一審法官讓他以2億元交保,接受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但他卻多次出現科控告警狀況,一審法官緊急拘提他到案,認定他用各種方式試探科控效能的逃亡意圖,撤銷交保裁定羈押,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他羈押至今。

「88會館」案也衍生檢警界「招待所之亂」,多名檢察官、警官被爆出入88會館接受招待,引發警紀和司法風紀爭議。

一審認定郭哲敏涉及地下匯兌218億餘元,從重依違反《銀行法》非銀行不得經營匯兌業務罪,判郭11年8月徒刑,沒收扣案犯罪所得651萬2959顆泰達幣、約新台幣1億9238萬餘元、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35億1370萬餘元。同案被告郭的小弟張旭昇、大帳房杜韋蓁則各判刑9年8月,另依20個洗錢罪,各判7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2026/05/29 10: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175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