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內出軌小王,讓徐男痛苦不已,一狀告上法院。(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婚姻還沒畫上句點,人妻忍不住和「小王」同遊台南還過夜!新竹一位男子阿華(化名)控訴,妻子小靜(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一名男子小建(化名)互動曖昧,不但單獨出遊、同住一房,還在錄音中坦承曾發生性行為。阿華氣炸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認定,小靜與小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阿華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
判決指出,阿華與小靜於107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直到114年12月才調解離婚。不過,阿華主張,離婚前婚姻仍存在時,小靜就與小建走得太近,甚至已把婚姻忠誠踩在腳下。
阿華指控,小靜與小建於114年3月前往台南2天1夜旅遊,兩人還同住一房滾床單;同年4月10日又被拍到約會,小靜挽著小建手臂,互動親暱。阿華更主張,兩人不只擁抱、親吻,還曾多次發生性行為。
讓阿華更氣憤的是,2人的IG對話內容不但曖昧,小建還常勸小靜離婚或者自己獨立過生活等語。阿華認為,小建明知小靜是有夫之婦,仍介入婚姻,甚至勸其分居,讓自己精神受到嚴重打擊。
面對指控,小建否認破壞婚姻,辯稱照片與對話紀錄不能證明2人有逾矩行為,也沒有故意侵害阿華權益。小靜更反擊,表示自己與阿華婚姻早已出現裂痕,長期承受婆媳壓力、家庭冷暴力,阿華對育兒與婚姻問題也不願溝通,這段婚姻早就搖搖欲墜,並非因小建介入才破裂。
小靜還辯稱,阿華提出的錄音,是她在精神耗弱、被連日逼問下,為了脫離當下情境才順著對方說,內容並非事實。不過,法院並沒有採信這段證詞。
新竹地院審理時當庭勘驗錄音光碟,認定內容與譯文相符,且錄音中小靜確實坦承與小建到台南出遊時有發生性行為。法院認為,該錄音雖未經小靜同意,但發生在夫妻共同住所內,阿華目的是保全婚姻權益,取證手段侵害程度相對有限,因此可作為證據。
法院也指出,錄音內容並非孤證,還可與2人路邊身體緊靠的畫面、IG對話及LINE群組內容相互印證,足以認定小靜與小建確有超出普通朋友界線的不當交往。至於小建,從對話內容可看出他明知小靜仍有配偶,卻仍與她親密往來,難以推稱不知情。
對於小靜強調婚姻早已破裂,法院也直言,婚姻有沒有問題,和侵害配偶權是兩回事。就算夫妻感情已經惡化,只要婚姻尚未正式解消,配偶仍應遵守忠誠義務,第三人也不得故意介入他人婚姻。
法院最後認定,小靜違背婚姻忠誠,小建明知對方已婚仍越界交往,2人行為已破壞阿華婚姻信任,使其精神受有痛苦。審酌雙方身分、收入、行為情節與損害程度後,判小建與小靜須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5/29 0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530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