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大聲公狂轟鄰居7分鐘!扯偷吃、吸毒還辯AI深偽 法院打臉判賠

劉男拿大聲公在街坊連罵7分鐘,遭法官判賠1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鄰居吵到出動大聲公,這下賠大了!新竹劉姓男子遭控在住家附近持擴音器狂罵羅姓母子,短短7分鐘內不雅字眼連發,還影射偷吃、犯罪、吸毒,讓對方不堪受辱提告。劉男喊冤稱聲音可能是AI深偽,但法院認定錄音自然、情境連貫,不信他的說法,判賠15萬元。

判決指出,羅姓母子主張,劉男於113年4月15日下午,在兩家住處附近透過擴音器大聲散布攻擊性、不雅言語,內容分別針對羅男與羅母,已貶損他們的人格與名譽,因此依侵權行為及人格權受侵害規定提告,要求劉男賠償羅男18萬元、羅母12萬元。

劉男則否認到底,主張雙方雖然確實關係不好,但羅家提出的錄音檔根本沒有拍到講話的人,不能證明聲音就是他;更何況現在AI深偽技術發達,不排除有人偽造、變造人聲。他也說,譯文內容沒有直接講出姓名,外人很難知道是在罵誰,不足以損害社會評價。

不過法官檢視錄音內容後認為,發話者透過擴音器連續講話約7分鐘,語氣、情緒自然流暢,還穿插與路過民眾的即時對話,不像是事後剪接或套用腳本的深偽音檔。法院指出,即使AI能模仿聲線,也很難在沒有腳本情況下,憑空製造出符合現場情境,還能與環境聲及路人對話自然銜接的長篇內容。

法院也認為,錄音及監視器檔案時間均可對應案發當天,若羅家真要用高科技偽造證據,沒有必要拖近2年才提告;加上劉男自己也以「AI偽聲」抗辯,其實也認可該聲音與他極為相似,否則無須特別主張深偽。劉男既未提出音頻異常、語句斷裂或其他具體瑕疵,僅以技術可能性否認,難以推翻錄音可信度。

法官進一步指出,羅家住處前方有菜園與抽水處,錄音內容提到的脈絡與現場環境相符,兩造又是鄰居且素有嫌隙,足認劉男指涉對象就是羅男與羅母。

判決認為,劉男言語中多次使用輕蔑、鄙視與不雅字眼,足以讓人感到難堪與不快,即使未必都構成刑事誹謗或公然侮辱,仍已侵害原告2人的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最後判劉男須給付羅男9萬元、羅母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5/28 18:5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451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