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男嬰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期間,竟遭劉姓護理師在換尿布時大力拉扯腿部,造成右大腿骨折,台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5月。(本報資料照片)
「孩子明明好好送進嬰兒室,怎麼幾天後腿就斷了?」台中1名出生未滿月的男嬰,入住產後護理之家期間,竟遭劉姓護理師在換尿布時大力拉扯腿部,造成右大腿骨折,後續更出現「動作發展臨界遲緩」情形。台中地院近日一審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5個月,且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女民國114年1月2日深夜,在台中某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值班,負責照護出生僅數周的翁姓男嬰。監視器畫面顯示,她在更換尿布過程中,竟大力拉扯男嬰腿部;3天後另1名白班護理師替男嬰換尿布時,察覺其右腿異常腫脹、活動力明顯降低,才緊急通知家長送醫。
醫院診斷確認,男嬰右大腿骨折,且後續追蹤中,被評估已有「動作發展臨界遲緩」狀況,須持續復健與定期回診。家屬後續調閱監視器,赫然看見孩子遭粗暴對待,情緒當場崩潰。
法院審理時,劉女坦承犯行,也表示願意先賠償15萬元,並按月支付5000元作為後續補償。不過家屬認為傷害影響孩子一生,賠償金額差距過大,最終未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女身為專業護理人員,受託照顧毫無抵抗能力的新生兒,本應以最高標準謹慎照護,卻辜負家長信任,造成嬰兒受傷,情節難以輕縱。至於家屬主張應論以重傷害或凌虐罪,法官則認為,男嬰雖有發展遲緩情況,但尚未達重大機能永久喪失程度;且本案屬單次傷害行為,不符凌虐罪須具持續、反覆性的法律要件,因此未予採納。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5個月。
2026/05/28 14: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307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