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抱怨,指日前老公騎機車載著老婆上路,在高雄市三民區因闖紅燈遭檢舉達人檢舉,警方卻依「載運危險物品」舉發,貼文引發一票網友歪樓笑喊「無法反駁」。騎機車示意圖。(任義宇攝)
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抱怨,指日前老公騎機車載著老婆上路,在高雄市三民區因闖紅燈遭檢舉達人檢舉,警方卻依「載運危險物品」舉發,讓罰金來到5400元,明顯超出一般闖紅燈開罰上限,不過貼文引發一票網友歪樓笑喊「無法反駁」、「老婆=危險物品」。對此分局坦承疏失,已主動協助更正。
據了解,貼文民眾為肖姓女子,於5月4日由老公雙載騎機車上路時,於明誠一路與大裕路口紅燈右轉,遭後車依行車記錄影像向警方檢舉,不過肖女收到罰單後卻大傻眼,指出紅燈右轉最高1800元罰金,卻被依「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駕車」,開出5400元罰單。
肖女上臉書發文抱怨,紅燈右轉的確已違規,該罰多少就罰沒有異議,但卻說載老婆上路是載運危險物品,罰金直接來到5400元之譜,抱怨「以後誰還敢載老婆上路」,直呼收到這樣的罰單讓人哭笑不得。
雖是抱怨貼文,卻讓網友留言大歪樓稱「某個層面來講,老婆的確是危險物品」、「國家認證危險物品」、「老婆=危險物品」,也有不少網友認為警方認定很離譜「警局承辦單位人員應該要懲處以正視聽」、「現在好像隨便檢舉,政府就隨便罰錢」。
對此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坦承,承辦員警製單過程,因系統操作疏失誤植適用法條,發現後已主動函請交通局裁決中心協助更正法條,並製作更正通知書寄送予違規車主,以維護裁罰程序之正確性與公平性,後續將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及內部審核機制,精進執法品質,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以提升民眾對執法公信力之信賴。
2026/05/27 19: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421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