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曬傷的定義為「15歲前曾發生持續至少2天的疼痛性或起水泡曬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童年曬傷」小心了,皮膚科醫師林昀萱分享研究指出,15歲前的嚴重曬傷,和成年後皮膚癌風險有著密切關聯,且和膚色、髮色、抽菸、喝酒、體重等因素無關, 是獨立危險因子。天生容易曬傷的人,未來罹患惡性黑色素瘤的風險,是不容易曬傷者的4.7倍,皮膚癌的風險甚至可能超過8倍,林昀萱提醒家長,應為孩子做好防護,同時避免長時間暴露在強烈日曬下,以保護他們未來幾十年的健康。
皮膚科醫師林昀萱在臉書粉專指出,童年曬傷的定義為「15歲前曾發生持續至少2天的疼痛性或起水泡曬傷」。小時候曬傷的次數,和成年後皮膚癌風險有著密切關聯,天生容易曬傷的人,未來罹患惡性黑色素瘤的風險,是不容易曬傷者的4.7倍,常見皮膚癌如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的風險,甚至可能超過8倍。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臉部早期黑色素瘤的風險,最高可增加到18倍。
林昀萱指出,研究人員把膚色、髮色、抽菸、喝酒、體重等因素都排除後,結果還是一樣,這代表童年曬傷本身,就是皮膚癌的獨立危險因子。
林昀萱點出,白皙膚色的人、小孩、年輕人、有黑色素瘤家族史的人,都是特別容易曬傷的族群。此外,正在服用特定藥物的人,像是痘痘常用的四環黴素、氟喹諾酮類抗生素、非類固醇消炎藥、磺胺類、利尿劑等,都可能增加光敏感,導致曬傷,不過即使服用同樣的藥物,也有人不會曬傷,因為這會被體質、藥物劑量、光照程度及防曬措施等因素影響。
2026/05/27 16: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3401-26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