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妻得乳癌艱辛抗病!台中尪卻激戰女會計2年 她崩潰求償150萬

台中市一名機電公司經理趁妻子得乳癌時,與女會計偷情,判賠4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市一名機電公司經理,民國92年7月與妻子歡喜結婚,並育有一子一女,後續妻子罹患乳癌,沒想到丈夫不僅未陪伴扶持,反而趁機與房地產女會計大搞婚外情2年,得知真相的妻子崩潰提告,請求15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中地院一審審酌一切情狀,認丈夫與女會計要賠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丈夫與妻子於民國92年7月17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丈夫則於112年4月間買賣房產時認識女會計,只是妻子控訴,丈夫在自己得乳癌時,不但未陪伴扶持,反而趁接受治療之際,與女會計發展親密關係。

而妻子補充,丈夫與女會計互稱「腦公」、「腦婆」,曾多次一起過夜、發生性行為,還有「再120天就999天」,顯示兩人已偷情2年多,身心受創的妻子向兩人求償150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時,丈夫與女會計對侵害配偶權事實不爭執,但主張妻子請求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方財力收入,丈夫年收近600萬元,還有房產2棟、土地4筆,女會計月收3萬多元,判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2026/05/27 16: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335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