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快訊/「500萬買4份」郭台銘連署書…求無罪!周典論判刑出爐

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嫌在總統大選期間,以500萬元為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總統連署書,一審被判刑4年,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連署書以賄賂方式完成僅有4人,實際對選情影響不高,改判3年2月,周典論仍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力拼無罪。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有事實尚未調查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4月22日開庭,周典論仍否認犯罪,請求無罪;高分院一審今(27)日上午9時30分宣判,判處周典論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賄賂的500萬元。

周典論涉嫌為求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賴佩霞參選總統連署能順利通過門檻,陸續交付共50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並叮囑要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份連署書500元。周品全答應後,先自行保管其中50萬元,將剩餘450萬元交給屏東縣潮州鎮鎮公所約聘課員陳亮源處理,為避免查緝,另外將其中300萬元交給友人保管,並透過屏東縣潮州鎮宮廟「朱興堂」堂主黃孝義成立連署站,約定黃孝義每提交1份連署書即可獲取500元,由黃自行決定發多少錢給連署民眾。

警方接獲線報,偽裝成連署民眾,配戴秘錄器,成功領到200元,才揭露此案;周品全、陳亮源、黃孝義及妻子坦承犯行,遭處分緩起訴。對此,周典論坦承有拿錢給周品全,但是用於推動連署書的工作費用,連署人不能拿酬勞,否認犯行。

前年8月,屏東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周典論4年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6年。周典論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酌500萬元只換到4份連署書,實際對選情影響不高,改判3年2個月、褫奪公權5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周典論仍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力爭判決無罪。

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事實尚未調查釐清,且法律適用也有疑慮,因此撤銷發回更審。4月22日更審開庭,周典論現身依舊挺直腰桿否認犯罪,請求法官無罪判決,歷經3小時交鋒,全案辯論終結。

高分院一審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檢察官認為原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但法院審酌,被告雖準備高達500萬元作為賄選資金,實際透過宮廟發放給連署人的金額卻相當有限,對選情影響程度不高。不過,法院也直指,被告身為屏東縣議長、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要求時任潮州鎮長周品全,以類似「老鼠會」方式層層發放賄款,藉此換取連署書,行徑明顯失當。

綜合考量被告犯案動機、手段,以及《刑法》第57條所列各項量刑因素後,法院最終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外,原本準備用來賄選的500萬元,也依法宣告沒收。本案可上訴。

2026/05/27 09:5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582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