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信義區街頭奇景!婦人不滿臨停車燈照射 搬板凳坐馬路抗議

婦人就這樣子坐在路口斑馬線上跟轎車相持不下。(網友threads@ccy_3.01授權提供)

台北市信義區街頭25日晚間出現離奇一幕,一名廖姓婦人疑似不滿臨停車輛車燈太刺眼,竟直接搬出板凳,坐在道路中央與車輛「大眼瞪小眼」,當場阻礙車流,附近民眾看傻眼,只好報警處理。

婦人疑因不滿臨停車輛車燈照射其居處門口影響其念書而擋路抗議。(網友threads@ccy_3.01授權提供)

信義分局表示,三張犁派出所於25日晚間9時許接獲報案,指稱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71巷內,有婦人坐在道路中央,影響車輛通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查處。

警方調查,廖姓婦人疑因不滿附近臨停車輛車燈照射住處,認為強光影響她在門口看書,因而與駕駛發生爭執。雙方僵持不下後,廖婦乾脆拿著板凳坐到道路上,阻擋車輛離去,讓現場交通一度受阻。

根據民眾拍攝的畫面,婦人坐在板凳上,位置幾乎就在車輛前方,一下雙手放在膝蓋,一下又托著臉,神情看似鎮定,但車輛就被卡在原地動彈不得,雙方僵持約半小時,婦人坐路中不離開,駕駛也不繞路,最後就這樣子等到警方到場。

附近民眾指出,該名婦人平時常坐在自家門口看書,疑似借用路燈光線閱讀,這次疑似是臨停車輛燈光直射,讓她感到不滿,才會一氣之下搬椅抗議。不過,這樣的方式也讓路過車輛及行人受到影響,場面相當突兀。

警方抵達後,先行安撫雙方情緒,並勸導廖婦離開道路,恢復現場通行。信義分局指出,廖婦持板凳坐在道路中央,已影響車輛通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予以舉發,可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警方也呼籲,民眾遇有停車、燈光或鄰里糾紛,應保持理性,可報警或循正常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採取坐路中央、阻礙車流等脫序行為,否則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影響公共通行並觸法受罰。

2026/05/26 16: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353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