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遭「幽靈罷免」案,認定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透過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任吳春美,違法利用黨員名冊等民眾個資,抄寫偽造共756份提議人名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3人。台北地方法院25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劉男被判刑1年8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3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6場次,服義務勞務60小時。
吳春美被判刑1年4月,緩刑3年,需向公庫支付1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4場次。林姿伶則被判刑1年5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20萬元,服義務勞務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
全案源於由領銜人曾濬發起的「除瑜回收」罷免陳乃瑜案,雖第一階段通過,進入第二階段,但罷團突然宣布停止行動,理由是不希望持續製造對立、仇恨。不過陳乃瑜在第一階段通過時,便表示整個罷免連署案首次送件就出現86份幽靈連署。四叉貓告發時也表示,幽靈連署率為2.7%,平均37人中就有1人有問題。
檢調追查,劉時郡、林姿伶2人透過吳春美及多名里長,自民眾親友處取得大量個資,加上近期更新的黨員名冊。以及吳春美指示兒子、媳婦,將水利會會員名冊等個資也取來,未經民眾同意下,抄寫偽造罷免提議人名冊,總計共偽造756份,其中666份名冊上的個資,來自水利會會員名冊。
2026/05/26 10:2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431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