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北市醫美診所槍擊案23歲槍手起訴求刑15年 檢警續追幕後主使

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醫美診所負責人當眾遭槍擊案,警方在嘉義阿里山一民宿將23歲槍手林于翔逮捕到案,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全案26日偵查終結,依重傷害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將林男起訴,並具體求刑15年。至於幕後主使者,檢警持續追查。

全案發生於大年初五21日中午,位在大安區仁愛路上的醫美診所辦開工拜拜,負責人蕭姓男子正領著員工拜拜時,林于翔以步行方式靠近,並對蕭男連開4槍。蕭男被打中小腿,另有3名員工輕傷。

檢方追查,犯案後,林男以步行方式離開現場,先逃到福華飯店後方,第1次變裝為紅色鴨舌帽、白色長上衣、黑色褲子、黑色布鞋,把背包裝在一塑膠袋裡。之後又到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南路一帶第2次變裝。改戴深色鴨舌帽和口罩,換上運動上衣、褲子、拖鞋,肩揹花袋。

第3次變裝跑到新北市林口的outlet購買名牌衣服,再到桃園市北埔路一家服飾店買衣服,進行第4次變裝。當天最後現身地點在苗栗高鐵站。

同月22日,林男出現在台中市北區一中街方向,在附近一家旅館內第5次變裝。檢方認為,林男一路變裝、逃亡,顯示作案前已預先規劃不同交通工具轉換及變裝方式,並將槍枝藏於不詳地點,刻意製造檢警偵查斷點,具高度預謀性及反偵察意識,且事前縝密規劃與協調、交通接應、逃逸掩護滅證與規避查緝等行為,絕非單獨偶發犯行。

且林男對於犯案動機、槍枝來源及去向均交代不清,顯為迴護幕後主使者,且尚有其他參與策劃犯案之共犯未到案,又林男甫於2月17日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經南投地檢署諭知交保,隨即北上犯案,足見其正值盛年,卻不思正當營生,任意聽從幕後主使指示犯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15年有期徒刑。

2026/05/26 10:0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4298&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