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偽造陳乃瑜罷免連署 羅明才2名主任、民進黨前新店主委認罪獲緩刑

涉偽造陳乃瑜罷免連署案 羅明才2名主任、民進黨前新店主委認罪獲緩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去年立委羅明才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仱「以罷制罷」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2人透過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將大量民眾個資抄寫偽造756份提議人名冊,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考量3人認罪都給緩刑宣告。

劉時郡判刑1年8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向公益機關服義務勞務60小時,並接受法治教育6場次;林姿伶判刑1年5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向公益機關服義務勞務40小時,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吳春美判刑1年4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本案可上訴。

起訴指出,劉時郡、林姿仱因應立委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於去年2月擬定「以罷制罷」策略,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進行提議罷免,2人透過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透過民眾親友取得大量個資,整理近期繳費黨員名冊,未獲其同意下,分別將個資抄寫提議人名冊共756份,避免筆跡相同被發現,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

其中吳春美曾是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因先前黨內初選失利後,在林姿仱協助下延續政治生命,為還林女人情,向林女取得約1000份空白提議人名冊,指示3名兒子及3名媳婦將水利會會員名冊個資,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666份。

2026/05/26 09: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158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