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務紀律,董事長馬英九委託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等人今(2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黃帝穎律師說,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
蕭旭岑涉公益侵占罪如柯文哲翻版;黃帝穎律師在臉書引述媒體報導發文寫下,馬英九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拿錢照片,直指蕭旭岑曾經收了台商一筆錢卻沒有入帳紀錄。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更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有馬英九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也未向董事會報告。
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黃帝穎律師說明:
1.刑法公益侵占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
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2.刑法背信罪,5年以下徒刑
蕭旭岑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柯文哲犯背信罪,一審判刑2年6月。
2026/05/25 12:4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385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