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廢清法》草案初審過關 光電板業者將承擔除役回收全責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草案。(蔡佩珈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草案,將納管新興廢棄物光電板,使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共同負擔回收清除處理責任,確保終端處理,也考量到光電案場除役是一次性排出大量廢棄物,也要求業者在案場除役前需提交回收計畫。

目前光電板設置業者需向經濟部繳納每千瓦1000元的模組回收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審查《廢棄物清理法》草案,增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責任業者範圍及繳費義務,代表環境部未來可向光電板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目前由經濟部能源署向太陽能板設置業者收取模組回收費,與環境部一起處理回收事宜,廢清法草案則將太陽能板的收費、申報、管理、除役規畫,都納入管理。

她指出,考量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案場除役將一次性排出數量龐大廢棄物,草案也要求光電板案場業者在除役前,就需繳交回收計畫。

此外,環境部提出廢清法草案,在科技執法面向,授權主管機關裝設、利用監視攝錄等智慧系統,24小時掌握可疑動態。針對環境犯罪,草案將刑期提高至7年,敏感區加重2分之1,並追繳不法利得,同時將假扣押時間點提前,防止惡意脫產,也明定處置義務人、公司負責人及大股東負連帶責任。

召委、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裁示,《廢棄物清理法》草案將提報院會,無需黨團協商。

2026/05/18 16:5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2995-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