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方姓男子去年到超商消費時,不滿正值交班點帳,因結帳需等候,竟當場脫口飆罵店員「低賤」、「最賤」。方男的言行,讓店員離職,事後挨告,又辯稱案發當天沒吃藥,才會犯案;但說詞未獲採信,且法官認為,店員也是人生父母養,應獲同等尊重,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結帳遇到交班點帳 奧客惱羞怒飆店員「低賤」
判決指出,方男2025年5月20日晚上10時10分許,到台南某連鎖超商消費,時逢店內交班點帳時間,他不滿店員告知,須稍作等候,竟當場脫口飆罵「低賤」、「最賤」,事後挨告。
警詢、偵訊期間,方男都坦承犯行,被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之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店員受辱離職 法官:店員也是人生父母養,應獲同等尊重
法官認為,受害人只是服務業的一介平凡店員,也是人生父母養,應該獲得人際相處的同等尊重,絕無卑微到只因為是「服務業」、只是為了生意,就要輕讓人性尊嚴,低頭接受「低賤」等辱詞,甚至被搞到離職,還是吞下去。
雖然,方男自白認罪,自陳有患有精神疾病,案發當時因為沒有服藥,才會導致情緒一時激動而犯案,並提出診斷證明書作為佐證。
奧客辯「沒吃藥」求減刑 遭法院打臉
不過,檢視相關事證,並無法證明案發當下,有因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能力喪失或顯著降低;另考量,方男未跟店員達成和解,也沒賠償損害,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5/18 14:0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033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