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重機玩家偽造證據告車行 民事敗訴還「被抓包」!惹官司被判刑

李姓男子購買中古重機後因不滿車況興訟,竟變造維修單里程數,民事敗訴外被刑事局以科學鑑定抓包,刑事也被二連敗,賠了夫人又折兵。(資料照片)

李姓男子購買1輛中古歐系重機後進行維修,事後因不滿車況,向車行求償25萬餘元維修費,並為增加勝算,竟將維修收執聯上記載的「保養里程20629km」字樣塗掉並提供當作證據被抓包,不但民事敗訴,還因偽造文書被提起公訴。橋頭地院一審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於民國111年6月購車後,曾前往車行更換輪胎與離合器,當時里程數詳實記載於單據,李男之後以重機存有引擎瑕疵等理由對車行興訟,並將變造過、無里程紀錄的單據影本作為證物呈交法官。然而車行謝姓負責人發現事有蹊蹺,比對店內留存的白色存根聯,發現原本應有的里程紀錄消失,懷疑李男為了掩飾購車後仍能長距離騎乘的事實,刻意動手腳。

民事官司部分,法官審酌相關紀錄發現,重機在交車後15個月內仍可行駛約15000公里,認定引擎並無李男所稱的重大瑕疵,駁回其求償;車行不滿名譽受損轉而報案,刑事部分李男雖矢口否認變造單據,辯稱原始單據本就沒有記載里程,但相關證據對其極為不利。

法院將該張黃色維修單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專家利用科學器材檢視,發現極為明顯的塗擦痕跡,直接拆穿李男謊言。法官審酌,李男因不滿交易糾紛,竟將證據塗銷後向法院行使,為求勝訴,嚴重侵害法院裁判的正確性與交易文書信用;不法行為揭露後,李男始終不願承認錯誤,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且一、二審皆不准其請求予以緩刑,可上訴。

2026/05/1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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