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孩子、婆媳全吵翻!人夫求離婚卻被判,「還沒到那一步」,聲請遭到駁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近5年,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長期不滿妻子生活習慣、財務分擔與教養方式,甚至指控對方曾在公開場合對孩子施暴,憤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衝突仍屬婚姻磨合範疇,未達「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破綻程度,判決駁回離婚請求。
判決指出,男子小宇主張,與妻子小妍(均化名)婚後因價值觀差異,長期爭執不斷,尤其在家庭財務、子女教養與與原生家庭互動上衝突激烈。他指控林妍不僅與其家人相處不睦,還曾對同住親屬出言不遜,甚至在一次家族聚餐中,疑似推倒年幼子女,引發眾人譁然,還驚動通報機制。
此外,小宇也不滿小妍婚後有意減少職場投入,傾向在家照顧孩子,導致經濟壓力多由他一人承擔;加上雙方消費觀念差距大,連子女開銷也常因事後請款與缺乏透明機制而引發爭執,夫妻關係日益緊張,甚至需透過錄影蒐證防範彼此,認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不過,小妍則全面否認相關指控。她表示,所謂「推倒孩子」其實是為防止孩子跌落或燙傷的保護行為,並無施暴意圖,且事後社工訪視也未發現受虐跡象。對於與夫家不睦的說法,她強調與對方家人仍有正常互動,甚至在生日場合仍共同慶祝,顯見關係並未破裂。
針對財務爭議,小妍指出,夫妻早已形成「事後結算」的共識,且自己也曾表達願分擔費用,是對方拒絕;至於家庭群組中的爭論,也只是長輩表達觀點,並非刻意羞辱。她強調,雙方平日仍會一同用餐、假日出遊,維持家庭生活,並非小宇所稱的「形同陌路」。
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民法》規定,離婚須達「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且須以客觀標準判斷,而非僅憑一方主觀感受。就本案而言,無論是家庭衝突、財務爭議或教養歧見,均屬婚姻常見問題,尚可透過溝通或調整改善。
至於最具爭議的「推倒孩子」事件,法院認為當時情境混亂,小妍辯稱為保護行為並非全無可能,且無其他證據證明有故意施暴情形,難以據此認定婚姻已產生重大破綻。
法院指出,夫妻在生活習慣、價值觀與家庭背景上的差異,本就需要時間磨合,即使過程中出現摩擦或不快,也不當然構成離婚理由。整體觀察雙方互動,仍未達一般人處於同樣情境即會放棄婚姻的程度。法院認定,小宇舉證不足,難以證明婚姻已無回復可能,判決駁回離婚請。
2026/05/15 07: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500100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