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曾聰諭,去年在進行排水溝清理工程時,與恒盛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姓女子、陳姓司機等人勾結,將1300噸以上垃圾、清淤泥垢等物,丟棄至高雄市旗山區的農牧用地上,遭橋檢起訴。(橋檢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曾聰諭,去年在進行排水溝清理工程時,與恒盛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姓女子、陳姓司機等人勾結,將1300噸以上垃圾、清淤泥垢等物,丟棄至高雄市旗山區的農牧用地上,遭橋檢起訴。(橋檢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屏東縣里港鄉民代表曾聰諭,去年在進行排水溝清理工程時,與恒盛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姓女子、陳姓司機等人勾結,將1300噸以上垃圾、清淤泥垢等物,丟棄至高雄市旗山區的農牧用地上,藉此省下314萬元處理費用,橋頭地檢署今(14)日偵結,依廢清法對曾聰諭等3人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曾聰諭於114年間,向里港鄉公所申請排水溝清理工程,由恒盛營造公司得標承攬,該公司負責人黃姓女子及陳姓工地主任卻將清出的汙泥混雜塑膠袋、寶特瓶、玻璃、木板等1300噸垃圾,指示陳姓司機在網旗山區農牧地傾倒堆置。
橋檢接獲線報檢舉後,去年9月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段可芳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高雄市刑大、旗山分局已及高雄市環保局,前往遭傾倒垃圾的農牧地勘查,初估現場大量垃圾,可省下合法處理費用達314萬元。
橋檢偵結,曾聰諭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前段之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及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起訴;工程公司黃女負責人、陳姓司機等人,則依非法清除廢棄物罪起訴,陳姓工地主任則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另針對恒盛工程公司涉入不法行為,依法請求科處罰金。
橋檢指出,非法棄置廢棄物不僅嚴重破壞環境生態,更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危害公共衛生與農業環境,對國土保育影響深遠,針對不法業者為省清運成本而任意棄置行為,會持續結合警政、地方環保機關強力查緝,針對此案也會持續釐清是否有涉行、收賄等不法行為,持續追查。
2026/05/14 12: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233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