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大生遇恐怖追求!癡漢花束緊追3個月 遭判刑3個月

高雄蘇男追求大學生未果,長期跟蹤騷擾3個月遭報警。橋頭地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林雅惠攝)

高雄市一名蘇姓男子因長期對一名就讀大學的女子「小茹」(化名)展開追求未果,竟持續進行近3個月的跟蹤騷擾行為,甚至出現在女方校園、公車站及其父母攤位前守候,造成對方身心壓力沉重,小茹最終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蘇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自114年2月18日起,頻繁出現在小茹就讀的大學、常出沒的超商騎樓及公車站,並在發現對方時刻意吹口哨、揮手試圖引起注意,儘管女方明確表達反感並保持冷淡,蘇男仍未停止行為。

其後行徑更進一步升級,甚至手捧花束前往小茹父母經營的攤位長時間守候,持續騷擾行為約3個月,直到5月24日再度出現攤位附近徘徊不去,小茹決定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將蘇男傳喚到案,他對相關跟蹤及守候行為均坦承不諱,後續遭依涉嫌跟蹤騷擾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蘇男為滿足個人情感需求,長期反覆實施盯梢及騷擾行為,已嚴重影響被害人日常生活與心理狀態,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集合犯」要件。

法官並考量其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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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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