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益桌曆及電子月刊影音製作等採購案遭質疑,最高檢今天表示,推動法治教育與公益宣導,是增進國人對司法及公共法治議題的理解;採購案均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前媒體人於社群媒體發文,質疑最高檢察署辦理反賄選動畫、神探桌曆印刷、AI主播影音等採購案,得標廠商全為同一家「一人公司」,該公司設立於民國113年5月,資本額僅新台幣150萬元,成立半年後,就連續拿下最高檢的限制性招標案,且全都是低於100萬元、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案。
對此,最高檢發布新聞稿表示,為落實法務部柔性司法政策,推動法治教育與公益宣導,最高檢歷年發行公益桌曆,並將部分電子月刊內容轉化為影音形式,其核心目的在於以多元方式進行法律推廣,透過出版品與多元媒介推廣反詐騙、反賄選、國家安全及法治教育等公共議題,使法治觀念得以融入日常生活。
最高檢表示,辦理相關採購程序,均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將持續秉持合法、合規及公開透明原則辦理各項採購作業。
最高檢表示,面對資訊傳播方式的快速改變,法治教育必須採取更多元、生活化的形式才能有效融入民眾生活。最高檢各類型的出版品與宣導媒介,均凝聚了專業法律精神與推廣熱忱,未來將持續依法推動法治教育及公益宣導。
根據新聞稿,針對各類法治宣導內容的執行成效,如試辦初期電子月刊轉為AI主播宣導影片點閱成效未如預期,最高檢將持續檢視民眾接受度、宣導觸及情形及整體效益,作為後續推動相關業務的參考,並持續精進宣導方式與內容品質。
2026/05/11 22:3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960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