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烤店老闆「奪斧」反擊刺死人 法官認定「防衛過當」判囚6年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南市鄭姓男子因為朋友債務與經營燒烤店的周元良在臉書上互嗆,民國113年除夕夜鄭持斧頭到周的店內,周拿出折疊刀反擊,刺入鄭左胸致死,最高法院認為,他奪下斧頭後危險已降低卻仍持刀刺死鄭已「防衛過當」,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確定。
周元良與鄭男因友人的債務問題,雙方在臉書上起爭執,周與鄭於113年2月9日除夕夜晚間通話,鄭詢問周在何處,鄭持斧頭於同日20時50分許抵達周元良經營的燒烤店,先用斧頭打破燒烤店門口之玻璃後,衝入店內用餐區以斧頭朝周砍去。
周元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身體安全,乃拿出折疊刀1把正當防衛,然防衛過當,於肢體衝突過程中,基於傷害的犯意,以折疊刀持續攻擊鄭之身體、左側頭部及胸腔部位,導致鄭因心臟破裂大出血及氣血胸而死亡,周元良停留在現場,向前來處理的員警主動表明自己是行兇之人而自首。
一審、二審認為,周男奪下被害人所持斧頭後,面臨侵害的危險性程度已有顯著降低,尤其被害人因為遭到周刺傷大量流血,攻擊力道已經慢慢放緩,周的朋友也有持椅子前來架住被害人的身體,但他卻持續持刀刺入被害人的胸腹部,造成被害人最終死亡,他防衛過當應負傷害致死的責任。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2026/05/11 11: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182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