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屋真詐財!男子線上申請騙過政府 3次,爽領補助換6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部地區一起離譜詐補助案,一名男子竟利用朋友提供的身分證資料,偽造租賃契約申請政府租金補貼,短短數月成功詐領逾8千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的犯行明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萬元,全案也宣告相關偽造文件與犯罪所得沒收。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本原受友人阿振(均化名)委託協助辦理貸款,過程中取得對方身分證影本。不料,阿本竟動起歪腦筋,在未經同意情況下,偽造一份房屋租賃契約,虛構阿振向房東承租一處某處房屋,並自行刻印雙方印章、冒名簽署文件,製造完整「租屋事實」。
隨後,阿本透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冒用阿振名義線上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填寫其個資並上傳偽造文件,成功騙過承辦人員形式審查。相關資料被登錄於政府系統後,補助款便陸續撥入阿本掌控的銀行帳戶。
法院查明,阿本共分3次領得補助,金額分別為1277元及兩筆3600元,合計8477元。此舉不僅侵害阿震個資權益,也影響政府補助制度公平性。
對此,阿本坦承犯行,辯稱僅因一時好奇才嘗試申請補助。法官認為,阿本的行為涉及偽造文書、冒用身分、詐欺取財等多項犯行,且利用他人個資牟利,對社會秩序與公務機關審核制度造成實質危害。
法官指出,依據中華民國刑法規定,行為人若以單一行為觸犯數罪,屬於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處斷,因此,最終以違反個資法罪論處。考量阿本坦承犯行、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量處6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
2026/05/09 07: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900001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