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國小導師請病假近4個月,學校回聘退休老師擔任代課老師,但卻出現1個班4個月換7位代課老師。議員游淑慧接獲陳情,呼籲北市教育局向中央建議,放寬回聘退休老師不受最低基本薪資限制。(孫敬攝)
台北市日前有國小傳出「1個班4個月換7位代課老師」與「代課老師不當管教」離譜事件,議員游淑慧接獲陳情,該國小班導師今年開學迄今請了近4個月病假,學校回聘退休老師協助,卻因退休公立教師月退休金不得超過基本月薪,學校依法僅能替換代課老師,游淑慧籲北市教育局向中央建請放寬。教育局表示,教育部回應為避免領雙薪,僅能依現行規定辦理。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日審理公務人員職等編制,游淑慧於會議中詢問教育局,北市某國小班導師,今年已請4個月病假,學校另聘已退休教師擔任代課老師,卻出現1個班換7位代課老師亂象,學生幾乎不記得老師姓名,甚至有代課老師僅上班3天,就傳出不當管教行為。
該不當管教代課老師一度失蹤,游淑慧曾與校方召開2次協調會,涉案代課老師取得家長原諒並撤告,學校也無再聘用。
游淑慧表示,學校回聘有教學經驗、對制度熟悉的退休老師立意良善,但代課老師受限法規,月薪不得超過最低薪資2萬9500元,一旦時數超過最低月薪學校就需更換代課老師,直言老師應該是最了解學生的角色,結果學生連老師的名字都計不住。
游說,教育局應向中央爭取鬆綁,讓回聘的退休老師不受最低基本薪資限制,讓有心服務的老師能貢獻經驗,且現行退休教師大多不滿65歲法定退休年齡,部分還能再服務10年,應保障回聘老師權益,而不是讓退休老師回來像「打零工」,服務不到1個月就離開。
教育局回應,根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的退休教職員,若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的機關或學校職務,如回校擔任代課老師,每月支領的薪酬總額不得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依勞動部公告民國115年「法定基本工資」為每月 29500元,如超過則停止受領月退休金。
教育局指出,114年8月已函請教育部建議放寬退休教師再任公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停止受領月退休金上限規範,經教育部回函,退撫條例所定避免退休教職員支領雙薪規範有其必要性,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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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4: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6002911-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