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議員要求埔里掩埋場速撤案 環保局長:2個月內召開審查會

民進黨籍議員蘇昱誠對埔里鎮廢棄物掩埋場案遲未撤案提出質疑。(劉慧茹攝)

環保局長李易書接受議員對埔里廢棄物掩埋場案輪番質詢。

黃世芳(左起)、吳國昌、陳宜君三位議員皆呼籲埔里廢棄物掩埋場盡速撤案。(黃世芳臉書提供/劉慧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埔里鎮麒麟里廢棄物掩埋場案,因業者未於3月15日前補正資料,環保局將依法駁回;惟原預計4月完成環評審議,至今5月仍未見撤案,居民憂心死灰復燃,向民代反映,也讓議員壓力倍增。5日縣議會召開第四審查會,不分黨派議員質詢要求加速審議,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將研擬於2個月內召開審查會議定案。

包括民進黨籍議員蘇昱誠(同時擔任反對掩埋場設置自救會會長)、同黨議員陳宜君,國民黨籍議員黃世芳、無黨籍議員吳國昌等人,皆呼籲環保局盡速撤案。

李易書解釋,因環保局每2周加開一次環評會議,後續開會時間早已排定;然而民間焚化爐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已召開8次仍未結束,且兩案由同一組委員審查,須依規定排程,待民間焚化爐案會議完成後,才能續審埔里掩埋場案。目前會議預計於5月12、13日及5月27、28日召開。

黃世芳認為,埔里掩埋場案相較民間焚化爐案單純,可另行安排時間「插隊」,在2個月內快速駁回;並直言民間焚化爐會議次數已破紀錄,笑說:「等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結束,恐怕要到明年,那我們埔里議員今年也不用選舉了。」引來全場笑聲。

陳宜君則要求,除行政駁回外,更應採實質駁回,讓民眾不必擔心業者重起爐灶。李易書表示,不論為實質駁回或程序駁回,依環評法規定,只要變更開發行為,如縮小量體或更換開發單位等,仍可再提出申請,縣府依法須予受理。

他進一步說明,現階段因業者無法符合環評要求,環保局採行政駁回方式,讓業者明確了解該地點不適合開發,且無須再進行其他評估調查,可節省不少成本,是目前較可行的處理方式。會中李易書也承諾,埔里掩埋場案不會通過,並將研議是否加速焚化爐案會議進行,或加開環評會議儘速定案。

2026/05/05 15: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2959-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