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
喧騰多時的知名連鎖速食店性侵案,17歲少女指控遭李姓前主管長期性侵,事後少女輕生,少女父母提告後,士林地檢署今年3月二度不起訴,告訴人及律師不服,認為檢方未審酌少女生前患有急性壓力症(ASD)及創傷後壓力症(PTSD)病程,且未詳查告訴人所提出的疑點,二度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士檢偵查未完備,昨(4)日又撤銷李男不起訴處分,再發回士檢續行偵查。
本案發生於民國113年,在某知名速食店打工的17歲少女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前主管以能多排班賺錢的職權,脅迫性侵她長達1年,事後少女患病,離職前雖向速食店提出申訴並報警,但最終輕生。
少女父母提告,士檢113年5月分案偵辦,114年4月7日偵結,認為前主管涉犯強制猥褻等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少女父母不服,並表示震驚與哀痛,聲請再議,去年5月高檢署審查後認定偵查不完備,發回士檢續查。士檢二度偵查後,今年3月5日二度不起訴。
速食業者在本事件爆發後曾回應,強調113年3月25日首次接獲被害少女提出性騷擾申訴,同年5月6日召開委員會決議申訴成立,隔日即解雇被申訴主管。但少女父母認為,業者只開除涉案主管,後續處理態度消極,也未向受害者道歉。
士檢二度不起訴後,台灣光寰協會、公督盟等民間團體,與被害者家屬、律師上月舉行記者會,認為本案尚有諸多疑點待查,表示會二度提再議,並呼籲社會與司法制度應正視職場權勢性暴力與其所引發的創傷症狀。
案經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告訴人再議有理由,士檢偵查仍未完備,撤銷李男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檢續行偵查。士檢近日將分「偵續一」案號,並指示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第三度進行偵查。
2026/05/05 08: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104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