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陳歐珀涉貪!民進黨廉政會開鍘「予以除名」:退黨聲明已送至中央黨部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一審依貪污等罪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民進黨廉政會今(22日)開會,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陳歐珀20日已將退黨聲明送至中央黨部,廉政會最終決議將其除名;此外,按照規定,若被廉政會除名,則需5年後才能入黨,而廉政會曾聯絡陳歐珀,但他未出席,也沒有任何書面說明。

邱駿彥表示,今天共處理4個案子。第一是陳歐珀一審遭判決16年有期徒刑,因該案牽涉3個案件,依照廉政條例第六條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要除名或停權,但他本身已經退黨,其退黨聲明已於上周送達中央黨部,一旦退黨即不具黨員身分,因此沒有停權問題,唯一結論就是除名。邱駿彥說,若為自動退黨,2年後才能再入黨,但若被廉政會除名,則需5年後才能入黨,而其退黨聲明已於20日送達中央黨部,廉政會曾聯絡陳歐珀,但他未出席,也沒有任何書面說明。

邱駿彥進一步指出,第二案為桃園市議員游吾和案,他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廉政會已立案調查;第三案為嘉義縣議長張明達,他涉嫌收受賄賂,雖非金錢而是精品,該案已被起訴,廉政會亦已立案調查。第四案為陳賴素美,廉政會先前已處理過,她在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該案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當時廉政會對其停權2年,現已期滿;其後她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指控其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前後為不同案件,針對後案,廉政會也已立案調查。

2026/04/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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