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雨傘壞掉別直接丟垃圾桶 環保局曝正解 做錯罰6000

壞掉的雨傘不可直接丟垃圾桶,雨傘屬於複合材質,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不可回收,民眾丟棄前應自行先分類。(本報資料照片)

梅雨季正式來臨,近日大雨下不停,也容易出現強風、雷擊等劇烈天氣現象,雨傘如果被吹壞不能直接丟垃圾桶,因為雨傘屬於複合材質,丟棄前應先拆解分類。新北市環保局指出,雨傘的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不可回收;民眾若未按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許多民眾都有下雨天雨傘被吹壞的經驗,但卻不知道該怎麼丟,其實各縣市做法不盡相同,台北市環保局表示,雨傘可免裝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由清潔隊協助回收。

新北市環保局則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說明,金屬雨傘骨架為廢金屬類,應妥善分類並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雨傘布為一般垃圾,拆除後裝專用垃圾袋丟循線垃圾車。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雨傘在丟棄前應先行拆解,用刀片把縫線處割掉,將傘骨及布料拆解分開,鋁、鐵等金屬材質製成的傘骨,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傘布及傘柄不可回收,應交由垃圾車收運。

桃園市環保局也指出,雨傘屬於複合材質,主要由金屬骨架、塑膠傘柄及防水傘布組成;若未經拆解直接丟入垃圾車,不僅增加清潔隊作業負擔,更可能損壞垃圾車及焚化廠設備。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丟棄雨傘前先拆下傘布,將金屬部分交給資源回收車,傘布丟入垃圾車。雨衣方面,若為輕便式且為單一塑膠材質,可視為塑膠類資源回收物;一般雨衣含拉鍊、釦子、反光條、伸縮帶等複合材質,若無回收標章或材質混合,則當作一般垃圾處理。

2026/06/09 09: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133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