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捲入88會館案的警政署三線二星專門委員黃建榮(中時資料照片)
曾捲入88會館案的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涉嫌在民國112年間,為了向餐廳答姓老闆娘追討債1000萬元與200萬元利息,親自到餐廳,暗示自己警職身分的影響力,使迫答女提前還款,檢方恐嚇取財等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1今依恐嚇罪判黃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建榮112年初向李姓建商借款1000萬元,然後用林姓女密友的名義,轉借給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的答姓老闆娘,答女並簽下本票,談好1年借貸利息200萬元。
後來黃建榮因涉足88會館案,遭記過拔官,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疑似擔心遭調查,急著收回資金,112年7月親自前往餐廳,以「我是刑事的」示意自己的影響力,要求答女提前半年還款及利息,答女心生畏懼,只好簽下新的本票,讓黃提前半年拿回借出的本息,向派出所報案遭黃員恐嚇。
2026/06/09 16: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337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