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室友K到眼出血還辯稱「正當防衛」,法官不採信判坐牢2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清晨學校宿舍一陣敲床聲,竟引爆上鋪「拳擊戰」!北部一所大學尤姓碩士生,前年9月間與鄭姓男子同住學生宿舍,疑因一早拍打自己床鋪發出聲響,讓鄭男不滿爬上床梯查看,沒想到人沒站穩、話音未落,臉部就遭尤男連環攻擊,造成左眼結膜出血、臉部擦傷及手肘擦挫傷。尤男挨告後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但法院不採信,打到二審仍判他有期徒刑2月。
判決指出,尤男與鄭男當時是大學宿舍室友。案發於113年9月20日上午6時30分至7時許,尤男因細故以手擊打自己床鋪、製造聲響,鄭男認為尤男太吵,便爬上尤男床位的梯子,想查看狀況並提醒對方小聲一點,未料雙方竟爆發肢體衝突。
鄭男指稱,當時尤男蜷縮在上鋪角落敲打床板,聲音很大,他被吵醒後,因怕直接在下面喊聲會吵到其他室友,才想爬上去請尤男安靜。他完全沒料到,自己一隻腳還在梯子上、另隻腳剛踏到尤男床位,尤男就突然揮拳攻擊,導致其眼睛出血、視線受影響,後來他不得不壓制尤男,避免對方繼續攻擊。
案發後,鄭男前往醫院急診,經診斷有左側眼結膜出血、臉部擦傷、右側手肘擦挫傷等。另有同寢室室友作證表示,自己被打鬥聲吵醒後,看到的是尤男徒手攻擊鄭男,當時鄭男身體「一半在床上、一半在樓梯上」;另一名室友也證稱,先聽到撞擊床板聲,之後又傳出大聲吼叫、爭執聲,往上鋪看時,已見2人互相拉扯。
尤男則否認犯罪,辯稱是鄭男先爬上他的床鋪壓制、攻擊,他才出手反擊,屬於「正當防衛」。他也提出自己身上傷勢照片,主張背部、手部及腳部受傷,並稱自己有輕度身心障礙,長期與人溝通不良,遭排擠、嘲諷,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不過,高院認為,從雙方傷勢分布來看,鄭男主要受傷部位在眼部、臉部,與其所稱「先被打臉」相符;尤男傷勢則多在背部、手腳零星擦傷,也符合鄭男所稱後續壓制過程中,因床鋪狹窄、堅硬而可能造成擦傷的情況。法院並指出,依室友證詞,鄭男當時並非整個人壓在尤男床上攻擊,而是半身仍在梯子上,尤男出手時並不存在正遭受不法侵害或緊急危難。
高院審酌,尤男與鄭男同為室友,竟因細故未能理性溝通,反以暴力相向,造成對方眼部、臉部受傷,一審量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並無過重;加上雙方未達成和解,因此駁回尤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2026/06/09 04: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800412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