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大額刷卡打賞主播,竟然讓未成年女兒出來背鍋。(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賞主播賞到人民幣650多萬元(約新台幣3000多萬元),後悔了竟想推給女兒?大陸北京一對夫妻遭法院查出,長期使用多個短影音帳號大額打賞平台主播,事後卻拱出17歲女兒出面提告,主張自己是未成年偷刷,希望平台退款。法院調查後發現,父母不但多次完成刷臉付款,1帳號還曾大喇喇留言「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退款),造假」,荒唐操作全被戳破。
綜合陸媒報導,這名張姓少女於2024年4月向法院提告,主張自己擅自使用母親手機,在某短影音平台註冊3個帳號,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陸續充值打賞多名主播共310多萬元(台幣1400多萬元)。她認為自己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大額消費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因此平台應退還款項。
平台則反駁,涉案帳號多由成年人註冊及實名認證,消費模式也不像未成年人操作;即使少女曾使用帳號,父母把支付密碼、手機及刷臉權限交給孩子,也代表監護管理出現問題,不應全由平台買單。
法院調查後發現,3個帳號實際充值打賞金額超過560萬元,另外還有一個由少女父親實名認證的帳號,打賞超過90萬元,合計金額高達650多萬元。更關鍵的是,因消費金額龐大,平台曾多次啟動人臉識別驗證,少女母親及父親都曾多次完成刷臉,總次數超過20次。
更讓法院起疑的是,涉案帳號留言內容充滿成年人生活痕跡,包括「我朝九晚五上班」、「開車回家了怕又扣6分」、「我也是要養兒子,還有女兒」等語,與未成年人情境明顯不符。最關鍵的是,有一個帳號甚至直接留言「等下我去申請未成年人退款,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造假」,幾乎把操作意圖攤在陽光下。
法院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打賞行為全是少女未經監護人同意所為,反而可看出父母對相關消費知情,甚至可能參與使用帳號,最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後雙方均未上訴。
這起案件也讓網友看傻,直呼「賞主播時是成年人,退款時秒變未成年」、「650萬不是手滑,是滑到法院都看不下去」、「刷臉刷了20多次,還想說小孩偷刷?」、「這不是未成年退款,是成年人後悔退款」、「女兒人在家中坐,黑鍋天上來」。不少網友也認為,法院這次判決等於堵住漏洞,否則家長若都能事後把大額打賞推給孩子,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恐怕會被濫用成「打賞後悔險」。
2026/05/24 21: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400285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