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父親沉迷賭博還打小孩! 晚年討月給2萬扶養費遭兒子反擊

父親沉迷賭博還打小孩! 晚年討月給2萬扶養費,遭到兒子反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晚年向兩名兒子提告,要求每人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聲稱孩子多年未盡孝道,也未扶養自己。不過,兒子們在法庭上反控父親年輕時沉迷賭博、不養家,甚至動手毆打他們,還曾將未成年長子趕出家門。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目前已有次子負責照顧,且未能證明自己已達「不能維持生活」程度,因此,駁回請求。

根據判決內容,男子阿強與妻子阿蓮(均化名)婚後育有3名兒子,夫妻於2011年離婚後,阿強認為長子與三子長期未盡扶養責任,因此,向法院聲請,希望2名兒子各自按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

兒子們指出,父親根本未證明已窮困到無法生活。這些年來其實一直由老二負責照顧父親阿強的生活,母親則由老大扶養,三兄弟早已形成分工模式,並非完全不聞不問。而阿蓮作證時,揭露一家人過去長年的家庭陰影。她表示,阿強婚後經常在外賭博、喝酒,幾乎沒有拿錢回家養家,孩子都是她靠家庭代工一手帶大。

阿蓮表示,阿強不但鮮少照顧家庭,還會因孩子成績不好就動手打人,尤其長子遭受最嚴重,甚至曾被威脅「打到斷手斷腳」。長子少年時期一度因害怕父親阿強,不敢回家,只能住在朋友家中,阿強也未提供生活費。

至於三子小時候的生活與教育費用,同樣大多由她負擔。目前三兄弟照顧父母的方式,已維持超過10年,「老大養我、老二養爸爸、老三跟我住」,彼此早有默契。

法院調查發現,阿強近年收入並不穩定,2022年至2024年間部分年度甚至零收入,名下也無財產;不過,他的現任妻子仍有一定收入。法官認為,依據證人證述及現況,阿強實際上已有次子提供扶養照顧,是否仍有必要再向另外兩名兒子請求扶養,已經存有疑問。

法院指出,阿強在開庭時經合法通知卻未親自到庭說明自身生活狀況及扶養需求,導致法院難以認定其已達「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定要件。

法官認,依民法規定,父母雖可向子女請求扶養,但前提仍須達到無法以自身財產或勞力維持生活的程度。阿強既未充分舉證自身困境,又已有其他子女協助扶養,因此其聲請欠缺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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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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